-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所需资料【在职人员】
- 一.暂住证/居住证
- 1、常住地、工作地及户籍地为山东省。如户籍地不在上述地区内,其他地区申请者需在上述地区内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至少已有三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二.因私护照
-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护照号为G开头的老版护照,护照末页需有本人中文签名)
-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请提前告知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 4、请勿将护照保护套连同护照原件交予我司,否则出签不予退还。
- 三.照片
- 1、近三个月内拍摄的2寸(4.5cmx4.5cm)白底彩照2张(2张照片须一致,且背面务必铅笔签名)
- 四.身份证
- 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1份
- 五.在职证明
-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中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 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年收入(10万以上)、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 六.户口本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
- 同签人员注意:
- 1.夫妻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2.子女跟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或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 七.婚姻证明
-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八.营业执照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 九.资金证明
- 如提供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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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6个月工资卡或储蓄卡流水对账单,余额10万以上,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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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1、工资卡请标准工资2、储蓄卡每个月进出账不低1万3、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须有银行盖章。
- 十.资产证明
-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量提供:
- 1、房产证复印件。
- 2、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 3、股票交割单、存折原件(过去6个月内记录)、纳税证明、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登记证、遗产继承证明、其他证明经济能力的资料
- 十一.签证申请表(原件)
- 请用黑色水笔填写真实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申请表必须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
- 重要提示:
- 1.访日目的为个人旅游
- 2.家庭住址为现具体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楼层号)
- 3.电话为现单位和现地址真实座机电话,以备领事馆确认
- 十二.归国报告书
- 申请人本人手动填写归国报告书,将填好的归国报告书随身携带,从日本回国时由机场人员签字盖章。
- 十三.行程安排
- (请自行提供真实的机票预定记录,并确保它们和您此次实际行程保持一致。此项信息非常重要,关系到日本邀请函里机票信息,如果实际出行前,行程和机票信息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我司并由日方重新发送邀请函,更改费用500元/人;如未通知我司自行变更机票,将影响担保金的退还)
- 1、中文的行程单
- 2、中日往返机票预订单
- 3、全程的酒店确认单必须由我司代订(签证出签后如随意取消酒店,因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 十四.同行人材料
- 如有同行人持日本免签护照或自备签证,请提供关系说明书并亲笔签名(内容需包含同行人与申请人关系、签证类型及国籍)、同行人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十五.担保金
- 担保金5-10万/人起,具体金额以审核材料后通知为准。回国后凭护照首页扫描件、签证页扫描件、出入境章页扫描件、归国报告书扫描件以及登机牌原件给予返还。如发生滞留不归或违反当地相关法律的情况,担保金将不予退还。
- 十六.销签说明
- 出游归来后,请务必将归国报告书原件、回程的登机牌原件、护照首页扫描件、签证页扫描件及出入境章页扫描件交由我司以办理销签手续;如被领馆抽查,销签材料则另行通知。
- 十七.备注
- 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将保留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
- 温馨提醒
- 1、请务必确保您的护照在归国后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并且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 2、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公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增收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领)馆有可能根据客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电话抽查,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您须及时补交,否则有拒签风险(此情况由使(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 3、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予退还签证费用。如客人因护照及个人原因或因使(领)馆工作出现差错以致在出入境时遇到问题,我司不承担责任。
- 4、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在职证明、存款证明以及关系证明等原件均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复印件,一旦送签,我司将无法提供。
- 5、签证结果返回我司后,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您可选择来我司自取,或委托快递寄送,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则表示您授权我司委托第三方(快递公司)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 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题,由第三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司不予承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当您选择我司的产品或服务时,视同您已认同此条款的内容。